转眼间,基金的申报都已经全部结束了,那么当你获得国自然基金项目的资助的时候,你会如何安排所获得的基金呢?按照你探究的项目情况,大致需要多少的基金资助呢?而这些问题,都体现在我们所写作的国自然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中。那么,在编制国自然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的时候,我们应该注意哪些内容呢?
总体编制要求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以下简称项目预算表)是预算核定、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项目申请人(或负责人)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的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据实编制。
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依托单位的项目申请人(或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预算,经所在单位科研、财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申请人(或负责人)汇总编报。
编制内容
根据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方式的不同,项目预算表分为定额补助式预算表和成本补偿式预算表。重大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填报成本补偿式预算表,其他各类科学基金项目填报定额补助式预算表。
定额补助式预算表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
成本补偿式预算表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表》、《预算说明书》、《合作研究资金预算明细表》、《设备费预算明细表》、《测试化验加工费预算明细表》和《劳务费预算明细表》。
直接费用各科目如下:
1、设备费
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对仪器设备鼓励共享、试制、租赁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原则上不得购置,确有必要购置的,应当对拟购置设备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以及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等进行单独说明。
定额补助式项目要对单笔总额1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费进行单独说明;成本补偿式项目要填报《设备费预算明细表》,对单笔总额1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费进行单独说明。
设备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
2、材料费
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
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成本补偿式项目要填报《测试化验加工费预算明细表》,并对单笔总额10万元(含)以上的测试化验加工费进行单独说明。
4、燃料动力费
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单独计量可以是单独装表计量,也可以根据仪器设备、科学装置等的能耗工时进行计算确定。要注意与间接费用中水、电、气、暖消耗的区别。
5、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为了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以及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工作的费用。本科目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
6、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7、劳务费
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费用,以及项目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
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
成本补偿式项目要填报《劳务费预算明细表》。劳务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
8、专家咨询费
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专家咨询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专家咨询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
9、其他支出
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编制的规范要求
1.合作研究应当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单位资质及拟外拨资金进行重点说明。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托单位应当按照预算和协议(或合同)转拨合作研究单位资金。
成本补偿式项目要填报《合作研究资金预算明细表》。
2.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各类标准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总则
1.项目资金是用于资助科学技术人员开展基础研究,科学前沿探索,支持人才和团队建设的专项资金。
2.财政部将项目资金列入中央财政预算,并负责宏观管理和监督。
3.自然科学基金委依法负责项目立项和审批,并依法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
4.依托单位是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
5.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
6.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般实行额外补助资助方式。对于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实行成本补偿资助方式。
项目基金开支范围
项目资金分为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
直接经费包括:
1、设备费
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它的具体称谓有人概括为三种:设备购置费、设备试制费、设备改造与租赁费。
所指设备是科学研究专用仪器设备,不能列支常规、通用的仪器设备以及办公、生产设备等。
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中有明确要求:“对仪器设备鼓励共享、试制、租赁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原则上不得购置,确有必要购置的,应当对拟购置设备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以及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等进行单独说明。”要满足各单位关于仪器设备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要求。
2、材料费
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注意点:不能列支通用的办公材料、 办公用品,比如硒鼓、墨盒、色带,以及相关的计算机配件鼠标、键盘、内存条、移动硬盘等。注意区分设备与材料范围,不要将设备放在材料费中。
3、测试化验加工费
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申报时请说明预算中各种测试化验与加工活动与研究任务的相关性和必要性、测试化验加工次数的测算依据以及委托该单位的理由等如果是内部单位,应当以成本价进行测算。
4、燃料动力费
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单独计量可以是单独装表计量,也可以根据仪器设备、科学装置等的能耗工时进行计算确定;要注意与间接费用中水、电、气、暖消耗的区别。
5、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为了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以及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工作的费用。具体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这笔费用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要注意相关计算依据不要超过国家以及各单位规定的标准。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包括支付给外籍专家的劳务费。项目组人员出国费用标准按照《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文件标准执行。
6、劳务费
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费用,以及项目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研究生的每年工作时间不要填写12月,一般不超过10个月;聘用人员及科研辅助人员的劳务费参考本地技术服务业平均水平执行。
7、其他支出
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如非必要,建议不填报其他支出。
间接经费包括:
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用于补偿依托单位为了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以及绩效支出等。
间接费用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并实行总额控制,具体比例如下:
(一)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20%;
(二)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
(三)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13%。
减少设备购置费的预算可以有效提高间接费用预算以及项目预算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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